违规经营劏房 当局考虑监禁至少两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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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Now新闻台】施政报告提出以立法形式为劏房订最低标準,政府指会在12月提出谘询文件,目标明年内完成立法,若违规经营劏房,考虑监禁至少两年。

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联同房屋局局长何永贤等出席记者会,交代订立劏房出租制度的细节。

劏房业主日后如果想继续出租单位,必须首先符合一定标準成为「简朴房」,最低要求包括单位面积不可小于8平方米、楼面至天花高度不可少于2.3米;另外单位要有窗、独立水电表、独立厕所等,容许所谓的「黑厕」,但要装抽气扇;而消防安全方面,新增要求包括防火门、耐火间隔墙,公用走廊要有灭火筒及火警侦测器等。当局预计12月开始谘询,之后向立法会提交草案,目标明年完成立法。

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:「政府在处理劣质劏房时不能操之过急,而是需要稳慎有序推展相关工作,我们亦会配合,公营房屋供应部分小心部署,让相关的业主和住户有足够时间作安排,避免引起劏房居民混乱恐慌,甚至流离失所。」

政府计划明年第四季开始接受劏房业主登记及申请认证,登记期12至18个月,而已登记的业主会有大约一至两年宽限期进行改建工程,期间可以继续出租单位。当局强调违规业主不止会被罚款,还要监禁,到时因应实际情况决定执法时机。

房屋局局长何永贤:「例如大厦本身的状况,或者大厦本身是否有很多劏房的数目,或者我们处理时掌握到的资料,真的需要帮忙去搬迁,情况是怎么样?这些也是我们届时一篮子会考虑的因素。」

对于有劏房户担心业主改建后可能会加租,当局则称公屋供应会增加,令简朴房需求减少,现有约七成劏房亦符合「最低标準」,相信供应不会大减,租金亦不会有大幅变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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