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on.cc东网专讯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前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周政受贿、贪污、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,周四(17日)由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。周政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,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,择期宣判。
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,周政1998年至去年利用担任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,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揽、人员录用、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共计折合约605万元(人民币,下同,约660万港元)。他2003年至2021年亦利用不同职务上的便利,採取虚报住房奖励、虚列开支、虚增奖金等方式骗取公款,非法佔有公共财物约241万元(约263万港元)。
此外,周政2013年至2014年利用担任中粮置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,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,滥用职权,违反规定推动相关项目,共计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约1.01亿元(约1.1亿港元)。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、贪污罪、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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