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务员事务局提出多项优化公务员福利措施,包括为育有3岁以下子女的政府僱员提供育儿假,容许合资格僱员每名3岁以下子女,每年放取3天育儿假。另外,优化节庆日或前夕的特别工作安排,准许僱员于5个节庆日或前夕,当中最多3日提早最多2小时下班。 在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,多名议员关注当局会否考虑扩大合资格子女岁数及假期日数。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回应表示,截至今年9月30日,共有超过12000名公务员有子女在3岁以下,强调在制定育儿假安排时,已经平衡各方面因素,包括人手和部门运作的需要。她解释说由于 3岁以下儿童一般尚未入学,在家中需要较多照顾,因此政府参考各方面因素后,决定将育儿假订为3天,但当局会在实施一段时间后检视有关安排。 会上亦有多名议员建议考虑引入类似商业机构的生日假,让全体公务员不分情况均可享用。杨何蓓茵回应说政府对于引入全体公务员适用的生日假持开放态度,但目前财政空间有限,需要审慎考虑。 另外,有议员关注,部分前线公务员或因工作性质,未能享用节庆假期提早收工的安排,建议政府容许他们在其他日子补假。杨何蓓茵认为,提早收工旨在让公务员腾出时间準备节庆或与家人团聚,若在其他日子补假或失去原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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