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on.cc东网专讯】机电工程署今日(17日)根据《能源效益(产品标籤)条例》,将4款紧凑型萤光灯(悭电胆)、1款洗衣机及3款电磁炉从《条例》订明的表列型号纪录册中剔除,即日起不得在本港供应。相关产品的测试结果未达相关的能源效益及/或功能特性表现。机电署已根据《条例》向相关进口商发出通知书,进口商会于报章刊登通告,通知巿民有关产品会停止在本港供应。
涉事悭电胆包括2款「阳光」的3U-06 11W E27 6400K和3U-06 11W E14 6400K、「Smart Design」的3U-06 11W E27 6400K及「佳之选」的3U-06 11W E27 6400K。进口商皆为丽影有限公司。禁止在港供应的洗衣机是「汤笙」的TM-FW1280,由誉力电业贸易有限公司进口。
3款电磁炉由3个不同的进口商负责,产品分别是金乐电器有限公司进口的「金乐」GW-IH2800;高端有限公司的「ASKO」HI1355G;及亿世集团有限公司的「ecHome」的IDC2010T。
机电署负责按《条例》实行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籤计划,并定期挑选表列型号的产品进行能源表现监察测试,以查核有关产品是否符合向机电署递交的能源效益及功能特性表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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