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Yahoo 新闻报道】上周有万宁便衣保安误以为顾客盗窃,箍颈将对方拉回店内,令社会譁然,警方将案件列为普通袭击。《Yahoo 新闻》访问律师文浩正及大律师陆伟雄,拆解保安有否「逮捕权」、使用武力限制,市民该如何自保等。律师强调,保安逮捕的权力与一般市民无异,若怀疑有罪案发生或被要求搜袋等,可报警求助。
问:保安有权逮捕人吗? 能否使用武力?
答:根据《刑事诉讼程序条例》,任何人可无需手令而逮捕任何合理怀疑犯了可逮捕罪行的人。根据《释义及通则条例》,「可逮捕的罪行」指可处超过 12 个月监禁的罪行、有固定刑罚的罪行如谋杀或者企图干犯上述罪行,包括强姦、非礼、盗窃,不包括轻微罪行例如乱抛垃圾、丢弃烟头。若不懂判断是否属「可逮捕的罪行」,遇到罪案最好是报警求助。(资料来源:陆伟雄)
翻查保安及护衞业管理委员会出版的《大厦保安人员须知》,指明保安人员许可证持证人与普通市民一样,只拥有「市民拘捕权力」。当市民目击有人触犯可逮捕罪行,可引用这项权力将疑犯逮捕。《须知》提醒,如保安目睹罪案发生,可在环境许可及安全情况下将疑犯逮捕,但首要是报警求助,而逮捕疑犯时只能使用最低程度的武力,并在疑犯受制伏后立即停止使用武力。
律师文浩正表示,保安对市民箍颈很难被视为正当武力,若保安在逮捕过程使用不合比例的武力,或触犯普通袭击或伤人罪。 (相片由受访者提供)其他人也在看